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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擔保是指由擔保人為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供的,保證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參加招標活動的擔保。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,或中標后不簽署工程建設合同的,由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。 一、擔保期限 投標擔保的有效期應當在保證合同中約定,保證合同約定的有效期截止時間為投標有效期后的30天至180天。 二、擔保額度 擔保金額一般為投標總價的2%。 三、擔保方式 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或者在工程建設合同中約定,可采用銀行保函、專業擔保公司保證、 定金(保證金)。 四、一般保證情形 ①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不撤回投標; ②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收到招標人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后,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簽署合同; 五、辦理資料及時間 資料:<80萬僅需2份文件 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招標文件電子版或招標公告/或邀請函等。 時間:工作日上午提交申請,當天出函,發送掃描件和寄出順豐紙質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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